本科论文查重安排-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从武汉大学测绘学院了解,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发布的《关于对武汉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的通知》(武大本函〔2017〕16号)及《武汉大学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操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我院决定对2017届所有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论文检测

  1. 5月3日前,学生及时登录系统,并修改密码,防止盗用;用户名为学生的学号,初始密码为学生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录入验证码时,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

  2. 5月4日-5日,学院通过系统分配给学生首次论文检测篇数(一篇/人),并开放首次论文检测。

  3. 5月16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上传到系统、在系统中选择学院指导教师,并进行首次论文检测,检测完毕后通知学院指导教师上系统审阅论文。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上传前须统一命名:学院_学号_姓名。

  4. 检测结果等级评定与处理原则:

  (1)文字复制比在15%以内的认定为A级,检测通过;

  (2)文字复制比在15%-20%的认定为B级,检测通过;

  (3)文字复制比在20%-50%的认定为C级,检测不通过;

  (4)文字复制比在50%以上的认定为D级,检测不通过。

  5. 5月17日前,学院指导教师在系统中查看、审阅学生的论文检测情况,并给出评语。审阅后点击选择“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不通过”中的一个选项。

  6. 5月18日-19日,学院统计首次论文检测结果。首次论文检测通过的学生,可直接参加答辩。对首次论文检测不通过的学生,学院通过系统分配第二次论文检测篇数(一篇/人),并开放第二次论文检测。

  7. 5月29日前,学生完成第二次论文检测,学院指导教师再次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第二次论文检测通过后,学生方可申请答辩,但最终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第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应延期答辩。

 

  二、注意事项

  1.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并参加论文检测。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论文检测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2.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并由学院进行处理。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关。

  3.检测篇数是学校购买的有价资源,学生应认真对待、谨慎操作,防止失误。误操作浪费资源者责任自负。

  4.学院2017届本科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两次论文检测之后进行(第一次答辩日期为6月5日-6日,第二次答辩日期为6月9日)。各指导教师应尽早安排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进度,以便初评、检测、复检等项工作的开展。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