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检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闽江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闽院教〔2013〕32号)和《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闽院教〔2016〕138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7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软件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登录网址:www.80paper.com 

三、账号设置及使用方法

1.系(院)教学管理人员:系(院)教学管理人员账号由教务处设置,初始密码另行通知。系(院)管理人员可以查看本系(院)指导教师的审阅意见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情况。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账号由各系(院)教学管理人员设置,用户名统一设置为工号,初始密码由各系(院)按一定规则设置后告知相关老师,并提醒及时修改。指导教师可以查看、审阅学生论文检测情况,并可给出评语,具体使用方法见《“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手册(教师)》(附件1)。

3.学生:学生账号由各系(院)教学管理人员设置,用户名统一设置为学号,初始密码由各系(院)按一定规则设置后告知学生,并提醒及时修改。学生可上传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检测后可通知指导教师查看检测结果。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见《“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手册(学生)》(附件2)。

四、检测时间与检测方式

1.系(院)设定每位学生的检测权限最多不超过2次,请学生务必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再提交检测。各系(院)可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设定检测时间与检测次数。

2.学校只对各系(院)第二次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五、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检测合格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50﹪≤R

视为论文作假行为,依据《闽江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闽院教〔2013〕32号)处理。

说明: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第二次检测的学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占正文的30%以下的为合格。

1.第二次检测学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占正文的30%(含30%)–50%的,责令作者对论文进行修改,再提交完成第三次检测,经专家组重新审查合格后,准允其参加论文答辩,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为及格;未在限定时间内提交修改论文者,或提交的修改论文未通过审查者,符合学校学籍管理修业年限的,责令重做学位论文,其答辩可延期一年。

2.第二次检测学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占正文的50%(含50%)以上的,符合学校学籍管理修业年限的,责令重做学位论文,答辩至少延期一年。

3.学校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的高低还应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答辩委员会及学术分委员会做出评判。

六、注意事项

1.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提交答辩作品一致,否则按违纪处理,请指导教师严格审核把关。

2.各系(院)指定专门管理人员做好本部门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单位或个人向他人收费检测。管理员要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必要的系统使用培训。

希望各系(院)和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附件:

1.《“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手册(教师)》

2.《“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使用手册(学生)》

 

闽江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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