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学质量,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毕业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务字(2017)第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毕业论文查重监测及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1、答辩委员会,由教学院长和各系主任组成,全面负责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的查重监测和论文答辩工作:
组长:侯雷平 成员:李亚灵、亢秀萍、李梅兰、温鹏飞、郭大耀
2、答辩小组,以教学系为单位,由系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小组长,各小组至少由5名以上教师组成,负责本学科或本专业的论文查重和答辩工作:
1、果树组:温鹏飞
2、蔬菜组:李亚灵
3、花卉组:亢秀萍
4、基础组:李梅兰
5、艺术组:郭大耀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我校《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指导教师修改、定稿、打分后方可参加答辩。未经过指导教师修改打分不得参加答辩,查重监测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生产实习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者,毕业论文成绩按零分计。
三、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监测要求
由答辩委员会决定按各专业抽取全部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监测,查重工作由各专业负责人和学院具体负责,查重结果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认定,原则上文字复制比:理工科≤20%,文官类≤30,认定为“通过检测”,第一次查重工作于5月23日进行,未通过监测的于5月29日、6月6日前提交第二次及三次“查重”的结果汇总。查重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1、严格成绩评定标准:生产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带队教师和团委按照《园艺学院毕业实习(设计)成绩评定标准》中实习期间的出勤、表现、效果等综合评定。指导教师成绩及评阅人成绩按照园艺学院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园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标准》和《园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分标准》进行。
2、强化教师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文本材料的评阅、审核、记录等不得由他人代书、代签。
3、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纸质和电子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包括实习计划表、选题审批表、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实验鉴定表、实习总结表以及答辩相关材料。
五、答辩时间、地点
全院答辩工作必须在6月10日前进行完毕。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单位 |
第一批 |
第二批(时间待定) |
||
时 间 |
地 点 |
时 间 |
地 点 |
|
果树系 |
6月8日上午 |
会议室 327实验室 |
6月 日 |
会议室 327实验室 |
蔬菜系 |
6月8日下午 |
会议室 327实验室 |
6月 日 |
会议室 327实验室 |
花卉系 |
6月7日上午 |
会议室 327实验室 |
6月 日 |
会议室 327实验室 |
基础系 |
6月7日下午 |
会议室 327实验室 机房 |
6月 日 |
会议室 327实验室 |
艺术设计 |
6月9日全天 |
会议室 327实验室 机房 |
6月 日 |
会议室 327实验室 |
注:第一批答辩不合格者,经修改后可以参加第二批答辩,第二批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
园艺学院
20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