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硕士学位论文评价的建议

一、优化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

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是对评价目标的具体化,要设计一个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首先要对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价目标有所了解。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价目标就是对学位论文质量的要求。国家从宏观的角度对硕士学位论文标准做出规定,各高校在实施中都根据学科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要求设计评价指标。总之,不论学科差异还是其它因素的不同,一篇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都要达到:选题有价值,论证严谨,论文有创新性,符合论文写作规范。为了达到以上的要求,在设计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指标分解要坚持适度原则。

科学地逐级分解评价对象是提高评价指标体系效度的关键,但要科学而有效地逐级分解,并非轻而易举。一般情况下,分解评价对象与理解评价对象的内涵有关。只有透彻理解评价对象的内涵,才‘不至于在分解时茫无头绪。对评价对象内涵理解深透,就容易对其进行分解。但是,有时对评价对象内涵的理解是多方面的,可以这样理解,也可以那样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根据评价目标的需要去选择分解的路向。评价指标的分解并不是越细化越好,而要坚持适度分解,确保所有的指标都是最重要而且末级指标是可测的。有时候我们根据评价对象的内涵和评价目标的需要去选定指标不一定符合实际情况,主要是由于我们忽略了指标的可测性,因而不可行。故此,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需要了解实施评价指标的可能性,包括主观可能条件和客观可能条件,根据实际可能去设置指标。对己经被实践证明的行不通的指标,则应该进行修改或更换。

(2)学术道德应该列入评价指标体系。

硕士学位论文除了要达到质量要求之外,还要有严谨的治学态度,端正的学风,不允许出现抄袭等学术不端的现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2010年2月提出了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建立健全学术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深化学术评价制度改革,改进学术评价方法,完善与学位授予相关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有利于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的、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

(3)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提出了处理意见。

学术道德建设要求对学位申请者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以培养其道德自觉性。对于培养单位来说,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更重要的是应该将“学风”作为学位论文质量的一个衡量指标,在评价中通过调查来反映研究者的学术道德,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对舞弊作伪行为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根据舞弊作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相关的处理。将这部分作为评价指标体现了培养单位对硕士的学术尊严、学术自律、学术诚信以及学术道德的严格要求。这也是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函需加强的。

二、加强监督机制的作用

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是否按照相应的制度和程序进行,以及制度的落实是否取得了成效,关键在于对评价机制的运行过程有无监督。因此,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执行的力度是硕士学位论文评价中重要的一个环节。硕士学位论文评价的监督机制应该包括两方面内容:培养单位内部的监督,社会监督。

在培养单位内部,监督应该由相关的行政部门如研究生院或者各院系的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如各院系对硕士学位论文是否进行了开题,开题的效果如何,对学位论文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定期进度检查等进行调查。另外,对于学位论文答辩等涉及到研究生淘汰的环节,应该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除了对开题和答辩等主要环节进行监督以外,也要强化后期的检查,高校也应对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如果抽检结果为不合格,就应该撤销已经授予的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评价是由培养单位负责的,由培养单位对自己的学位论文进行质量鉴定,这存在着很大的主观性。因此,对于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应当引入社会机制进行监督。而评价信息的公开是社会监督的前提。因此,在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中,应该公开评审委员和答辩委员的名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可以对评价人员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也能促进社会监督。另外,也可以由独立的中立机构或者学术评价团体,对抽查的论文进行评价。

三、重视对学位论文质量形成过程的评价

硕士论文评价的目的在于提高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如北京师范大学劳凯声教授曾说过,学位论文质量作为一种产品,它是培养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我们现在的评价制度侧重于对论文评审和答辩环节的高要求,对论文质量形成的过程则很少关注。而且,由于我国的研究生在取得了入学资格之后通常都能进入学位论文的答辩环节,过程评价的环节就显得更为薄弱。这样,评价仅仅只是一种手段,并未有效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因此,对硕士学位论文只重视论文成果的把关是不够的,还应该重视对论文质量形成过程的评价。

在这一过程中要强调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和导师的作用。学位论文在写作的过程中,院系一级的管理机构应该定期组织对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以避免学生对论文抱有松懈的心理或因时间不足而不能完成论文的现象出现。对论文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生,院系应该给予警告。同时检查组也可以将学生的研究进展的书面报告递交研究生院或者学位委员会存档,并且和最后的论文评阅和答辩结果一起作为学位授予的依据,解决原有的评价只重评阅答辩而忽视过程的问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形成过程除了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外,还应该强调导师的作用。导师在指导中,应该从宏观方面给学生的论文写作提出建议,对学生论文写作中的困难提供帮助,对学生提出学术规范的严格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的完成过程对于学生形成做学术工作所需的基本思维习惯、行为方式等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对于在论文写作中遇到困难的学生,要及时与导师沟通,解决问题,避免因无法按计划进度完成或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现象出现。

四、完善论文输出评价制度

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是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我国自公布学位条例以来,就对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以制度的形式作了要求与规定。但是在评价实践中,论文的评审和答辩还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健全的论文评价制度以及严格的评审和答辩程序是不容忽视的。学位论文的评审应该由研究生院组织“双盲”评阅。送审时间应该在答辩前至少三个月时间,这样可以使评审专家有足够的时间评阅学生的论文,能够客观、公正地对论文进行评价,学生也能够实践专家提出的论文修改建议。在评阅专家的选择上,应当选择学科领域的同行或者专家,而不是过分看重评审人必须是教授等条件。

针对学位论文评审过程中存在的“互送人情”等一系列问题,我们应当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的优势,由国家或地方政府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统一组织建立专门的评审专家库和网络评阅系统,彻底做到匿名评审。同时,论文答辩会也应该体现出一种学术民主的氛围,就论文中的相关问题与学生进行讨论和争辩。对于学位论文答辩存在的走过场的问题,校级的学位管理部门可以安排监督员进行监督的方式解决。

五、建立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评选的激励机制有效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激励机制能够调动评价者和被评者的积极性。目前国家建立的全国100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和奖励制度,己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据此,培养单位可以借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方案并建立相应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激励机制,来激励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单位可在毕业的硕士学位论文中遴选校级优秀论文,对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以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同时,省级学位委员会也可以组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并把优秀学位论文的获奖情况作为考核学位授予单位的人才培养程度的重要指标,对于评优数量多的培养单位给予表彰,以调动培养单位对硕士学位论文评价的积极性。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优激励机制,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是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一个保证。

六、重视再评价

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除了有客观因素影响之外,还有人的观念、心理情感因素的影响。如果要对它的价值进行判断,仅仅从一次评价活动是难以科学的考察的,需要对评价活动进行再评价。被评者为了使得到的评价结果公正就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求进行再评价活动。同时评价者也应该从提高评价质量的角度出发、不断检查和反思自己的工作,要求未参加原评价的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再评价,以及时纠正各种偏差。在建立再评价制度时,除了把再评价作为评价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外,还应该建立对评价内容、过程和结论持不同看法者的申诉和仲裁制度等,以防止评价权利的滥用,造成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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